公诉机关指控情况。
起诉书文号。
西检刑诉(2025)16号。
指控事实。
2023年1月5日14时许,贾**(已判决)、闫*(已判决)与被告人张**在西吉县某村贾**家中商议赌博,张**电话联系贾某1前来参与赌博。15时许,贾**、闫*、张**、贾某1在贾**家中以“摇碗子押单双”的方式进行赌博。贾**提供场地、抽头渔利,并与闫*分别提供赌具。张**是“宝官”,负责摇宝。涉案赌资87100元。(贾**判决中已没收17100元,案发后张**上缴20000元,剩余50000元被张**使用。)
指控罪名。赌博罪。
量刑建议。
建议判处被告人张**拘役四...(本文书还有5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