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诉被告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6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陈**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姚**、杜*,被告沈**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已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82200元及占用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0年5月2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承建协议书》,由原告承建安置房,工程总量为**栋。协议约定如下:工程主体包地下为72万元,工程款分4次付清,进场前付1**层楼面完工付20万,二屋楼面完工付20万,下跳架付清所有工程款。如违约按总工程款的2%承担违约责任。工程已交付给被告使用,经...(本文书还有164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