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高**、高**因与被申请人茄子河区************(以下简称某某)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不服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9民终****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高**、高**申请再审称,其二人位于新富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没有发放。某某已经收到补偿款,但截留不向高**、高**发放。高**、高**信访至镇政府、区政府都不处理。原审法院亦不按照黑政发[2011]51号文的规定向被征地农民发放补助。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六项、第十三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高**、高**的主张,本案案由应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本文书还有68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