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闵*与被告青岛市北*******(以下简称市北第二实验小学)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理人汪*与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闵*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医疗费24647.86元,护理费20070元(552*16+3746*3),住院伙食费1600(100*8*2)交通费200,共计46266.46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1年5月19日上午,原告在学校课间活动时被其他同学追赶推倒摔伤,回到教室后,班主任刘*师看到情况不好,通知家长来校接原告到医院就诊。拍片显示原告左手臂尺桡骨两处骨折,于2021年5月27日住院5天进行内固定手术,植入髓内针3枚。后于2021年9月25日再次住院3天进行内固定取出术。两次住院均由原告母亲汪*陪护,除住院外,门诊检查、复...(本文书还有287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