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覃*诉被告杨*、林*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1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依法析产并确认被告杨**被告林*名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的不动产享有50%产权份额;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关于原告覃*诉被告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2020)粤1204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由于杨*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2020)粤12民终****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已于2020年11月**日生效。因杨*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覃*向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1)粤1204执****号】、【案号:(2023)粤1...(本文书还有17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