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秦**与被告广州意托*********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9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库存;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20000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公证费2000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是“兔子千万”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并依法进行了版权登记。被告在天猫商城中销售原告作品兔子千万二(雕塑),且销售价格只有原告的一半,牟取不正当利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利,遂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被告没有侵权,在网站上展示的产品系合法购买所得,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被告的经营范围包括工艺美术品,2021年,被告业务人员杨*认为涉案产品艺术家作品摆件有销售前景,向公司汇报后决定向销售该产品的公司进货,5月6日,由被告关联公司广州燕语堂公司出面向涉案产品销售店铺深圳市布仓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购买该产品...(本文书还有23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