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与被告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被告于**及其诉讼代理人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于**偿还原告李**借款本金30,000元;2.本案一切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李**与被告于**系邻村,相识多年。被告于**因偿还他人债务急需用钱,2022年5月提出向原告借款,出于邻居关系原告借给被告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于2022年7月20日给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双方书面约定到2022年8月20日归还原告借款,并有证明人李*在场作证。借款逾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追索借款,被告没有偿还借款,并不承认向原告借款,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无奈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于**辩称,...(本文书还有112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