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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五丰********等与国家知识***其他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农业行政管理>>其他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22)京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06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四川五丰********(简称五丰黎红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

    一、诉争商标。

    1.注册人:李*

    2.注册号:282675203.申请日期:2017年12月22日4.专用权期限至:2028年11月20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商品(第30类,类似群3006-3008;3012;3015-3016;3018):调味品、糕点等

    7.其他:2019年10月27日,经核准由宜宾金米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金米公司)转让至李*。

    二、引证商标。

    (一)引证商标一1.注册人:四川省汉源县花**厂(简称汉源花**厂)

    2.注册号:177388783.申请日期:2015年8月24日4.专用权期限至:2026年10月6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商品(第30类,类似群3005;3008;3012;3014-3016;3018):调味品、食用淀粉等。

    (二)引证商标二1...(本文书还有444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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