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广州众合********、西安锦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粤0118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12
  •  
  • 【案例概要】

    被告锦鹏公司未作答辩,亦未提交证据。

    原告围绕其诉讼请求提交了准予变更通知书、变更税务登记书、《巡视无人机、无人机巡视系统集成吊舱项目购买合同》、双方微信聊天记录、银行专用回单等证据。对原告提交的上述证据,被告未质证,相关证据在卷佐证。

    根据原告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2019年3月12日,原告经广州市增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名称广州众合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众合********。具体经营项目为无人机系统技术服务等。

    2021年8月18日,被告经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准予变更登记,名称西安多杰机器人有限公司变更为西安锦鹏**********。

    原告(乙方)与被告(甲方)于2018年11月30日签署《...(本文书还有166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