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深圳市赛**************(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某某企业”)与被告王**、山东某某****(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
某某企业诉称,2016年8月16日,某某企业与王**、某某公司以及其他相关公司共同签订《山东某某****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约定某某企业向某某公司投资3000万元,持股0.7853%。某某企业于签约当天支付了全部投资价款,某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投资协议书》签订后,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未能促使某某公司按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下一年度预算草案及公司运营计划、公司及附属公司的生产报表、销售报表等经营报表,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说明,某某公司亦未在2018年底前完成资产重组,且...(本文书还有174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