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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顺龙********、凯伦控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苏0509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2
  •  
  • 【案例概要】

    一、被告凯伦公司应支付原告顺龙公司工程款的数额。

    原告顺龙公司主张,土方、基坑等工程款合计为14756136.83元,临时设施等工程按照现场实际为2235051.85元,钢板桩超期计算截止2022年11月30日为2991724.97元,以上合计19982913.65元。2022年4月11日,被告凯伦公司向原告顺龙公司转账支付了800万元,尚结欠11982913.65元。另因被告凯伦公司拒不交接场地,导致现原告顺龙公司派驻一名现场人员看守,每月费用5000元,截止2022年11月30日已产生报酬20000元。

    被告凯伦公司主张,对鉴定意见中的14756136.83元没有异议,但是关于钢板桩的租赁费用,应当以施工实际需要使用的期间产生的租赁费用为准。临设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费率计取,为456228.02元。双方在和解协议中已经明确按照鉴定...(本文书还有262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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