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3日,本院根据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双城市场局)的申请,裁定受理双城市乐群连生劳动力中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群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0月30日指定鸡西市立江律师事务所组成乐群公司清算组。2022年12月15日,乐群公司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本院裁定终结乐群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查明,被申请人乐群公司于2006年08月24日登记设立,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何**,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伊国壮、何**,经营范围为提供劳动力再就业服务。乐群公司于2013年7月29日吊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双城市场局。...(本文书还有58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