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陈**因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105民初****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上诉人陈**上诉称:1.根据被上诉人提供的《项目合作协议》《施工合同》列明工程名称为:北京遇主题酒店施工项目。工程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号院**号楼。本案是由该施工项目引起的纠纷,因此本案案由应定性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本文书还有56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