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青岛中诺*******诉被告中国太平****************海上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020年11月6日,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律师、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保险赔偿金915032.66美元(暂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0年9月8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6.8364折算为人民币6255529元)及自2020年9月8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2、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9年5月23日,原告作为卖方与吉布提买方dahoongeneralbusinesstrading签订了1050吨(上下5%)镀锌钢卷的销售合同。2019年6月15日,案涉287卷、总计1052.24...(本文书还有308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