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被告:钱**。
、宋**结伙,租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龙门鑫嘉园*号**单元***室,配置多台电脑、几十部手机及路由器等设备,通过电脑控制手机,批量添加不特定多数人为qq好友,后向其发送与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信息及qq链接。截至案发,二被告人累计向两千个以上用户发送前述信息,且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公安机关经侦查,于2021年3月20日将被告:钱**。
、宋**抓获归案,并查获作案使用的电脑、手机、电话卡、路由器等物品。
另查明,涉案人刘*在添加被告:钱**。
、宋**发送的含有“约炮”信息的qq好友后,被引诱添加信息中的qq号(号码:1141428162,昵称:“篱笆女人”),后在与“篱笆女人”聊天过程中被敲诈勒索44.38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涉案人刘*的陈述、qq聊天记录、银行交易明细,证实其于2021年1月...(本文书还有115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