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张**因诉被上诉人齐齐哈尔********(下称某某)强制拆除房屋一案,不服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2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于2024年4月1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上诉人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被上诉人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到庭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张**起诉称,其房屋位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x**房屋面积约100平方米,系1993年经使用该地块的部队同意在此处修建的自用住宅,其及家人一直长期居住于此。2023年4月中旬,张**发现该房屋墙上张贴了《强制拆除决定书》,要求其在2023年4月13日起强制拆除房屋。2023年5月27日,张**发现涉案房屋已被强制拆除,屋内...(本文书还有170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