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云南空港******与被告腾冲市金********、腾冲诚途*********、保山金秋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何**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4日立案。
原告云南空港******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连带支付拖欠费用共计119976.35元;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19976.3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50%计算,自2022年2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3800元);3.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被告四对被告二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事实和理由:2019年9月...(本文书还有181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