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陕西西安************与被告烟台西科**************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3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陕西西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贾**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烟台西科**************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陕西西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代收的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2、本案诉讼保全担保费由被告负担。事实和理由:2018年7月,原、被告与案外人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建设公司)共同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烟台产业园区合作协议》以及《补充协议(1)》,约定:三方合作建设烟台产业园项目,有色建设公司需在《补充协议(1)》签订后向原告支付1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本文书还有189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