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松原某委**于2024年8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松开管委征收字〔2023)1xx1号行政征收决定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听证,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2018年3月,经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立项,被执行人实施***小区住宅小区工程项目。2023年9月22日,申请执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工程项目尚未竣工。经核查该工程项目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为84300.94平方米,已缴纳配套费2774911.8元,未缴纳配套费22831...(本文书还有46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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