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陈**、马**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鲁139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12
  •  
  • 【案例概要】

    原告陈**、马**、马**与被告临沂市河*********(兴达养*场)、胡**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及三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王**,被告胡**及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崔**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马**、马**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2003年12月16日临沂市河东区福利酒精厂与临沂市河*********签订的《土地转包合同》无效;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03年12月16日,河东区福利酒精厂(法定代表人马**)与河东区兴达畜禽养*场(法定代表人胡**)签订《土地转包合同》,承包面积230亩,承包期限自2003年12月16日至2032年12月16日(南片150亩);自200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16日(北片70亩),每年每亩330元,每年12月30日交下一年承包费。此合同签订的背景是2012年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合作银...(本文书还有3372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