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劳动争议,争议焦点为案涉《协议书》中关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内容是否应予撤销。杨**与某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签订的《协议书》载明,杨**工作期间所有工资、奖金、业务提成、加班费、防暑降温费、医疗待遇、社会保险、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均已结清,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一审中,杨**提交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住房公积金...(本文书还有36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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