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王**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1年1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张**委托诉讼代理人詹**,被告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王**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张**第z*******8161.4号“女式布鞋(r-127)”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2.判令王**赔偿张**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事实和理由:2018年3月16日,张**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获得第z*******8161.4号“女式布鞋(r-127)”外观设计专利权,该专利至今有效。2019年4月,王**在其开设的淘宝网店中销售了一款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布鞋”,王**的行为构成侵权,张**为维护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
王**辩称:1.认可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但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较大差异,未落入...(本文书还有366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