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被告是否向音集协、音著协缴纳曲库版权使用费:被告提交《著作权许可协议》及转账记录《著作权许可协议》记载:被告为乙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为甲方,协议签订日期为2019年5月22日;甲方许可乙方在经*场所的30间【包房/终端】内以表演和放映的方式使用音像作品,许可使用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54750元十一、其他查明的事项:1.2013年9月10日,音集协(甲方)与原告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复制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上仅限于卡拉ok范围内)、出租权、广播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应将其授权甲方管理的所有音像节目,依甲方提供的音像节目登记表的格式,向甲方进行登记,如该音像节目名称及其资料有任何增减或变更,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登记的所有资料将作为甲方向使用人授权及分配使用报酬予乙方的依据合同第八条约定如下:1.乙方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收回授予甲方管理的权利,但应在甲方收到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4.甲方在...(本文书还有477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