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以下简称招行济南分行)与被执行人山东传洋******(以下简称传洋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9)鲁71民初****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2020年7月,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执行。2021年6月2日,本院裁定将该案提级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鲁执40号。
2021年11月30日,申请执行人招行济南分行与被执行人传洋集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截至2021年11月22日,山东泳椿集团有...(本文书还有4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