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广州市水*********(以下简称广州公司)与被告甘肃古典********(以下简称古典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广州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邹**、严**,被告古典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广州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偿还原告代付赔偿金4212641.56元及利息损失(从2017年12月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2、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2006年1月7日和11日,原告与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洲公司)签订《长洲水利枢纽库区防护工程南安防护片土建施工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合同协议书》及《长洲水利枢纽库区防护工程安平河防护片土建施工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合同协议书》,承接长洲水利枢纽库区防护工程南安及安平河防护片土建施工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原告、梧州项目经理部组织工程队进场施工。2006年5月6日、15日,原告以梧州项目经理部名义与被告古典公司以古典...(本文书还有326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