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陈**与被告陈**、吴**、陈*、王**、陈*共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后,依法追加北京佳源**********为本案第三人,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陈**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任**,被告陈*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第三人北京佳源**********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陈**、陈**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原、被告对因腾退北京市东城区二里庄7号**、4号房屋所获得的现金补偿款4652497.2元共同共有。事实和理由:关**(2016年11月去世)与陈*斌(2009年4月去世)婚后育有两子两女,长女陈**,次女陈**,长子陈**,其配偶吴**,女儿陈*,次子陈**(2010年10月6日死亡),其配偶王**,女儿陈*。另,关**父亲为关子源。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二里庄×号(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原承租人为关子源,1986年关子源去世后,...(本文书还有29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