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情况。
起诉书文号。
淮检刑诉〔2024〕126号。指控。事实。
2024年2月20日中午,被告人吴**和朋友在蚌埠市淮上区曹老集镇街上一饭店吃饭饮酒后,吴**驾驶皖cq××**号小型轿车(逾期未年检)准备回家。当日13时55分左右,吴**驾车行驶至淮上区解放北路与淝河路路口东300米处时,发现前方有交通民警在查缉酒驾,吴**遂驾车驶入道***小区后下车逃跑,随后被执勤民警抓获。民警对吴**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后,将其带至蚌埠康桥医院提取血液样本待检。...(本文书还有47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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