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控股******(以下简称中南控股公司)、青岛中南*************(以下简称中南世纪城公司)与青岛市李******(以下简称李*区政府)、青岛市李********************(以下简称大枣园居委会)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5日作出(2018)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一、李*区政府、大枣园居委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中南控股公司、中南世纪城公司拆迁补偿资金324032764.01元及利息(以324032764.0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8年11月28日开始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李*区政府、大枣园居委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中南控股公司、中南世纪城公司安置房代建成本进度款328975467元及利息(以328975467...(本文书还有7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