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至今,福建籍人徐某超、张**(二人均未到案)等人在菲律宾马尼拉市阿拉棒黑楼成立创新科技公司。后将该公司搬迁至菲律宾马尼拉宏泰园区、柬埔寨菩萨市十六局园区等地,招募众多人员加入公司,形成了针对境内人员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
该诈骗集团对参加者进行专门话术培训,发放固定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通过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添加被害人为好友,诱导其进入大发彩票、彩天下、鲨鱼电竞、财神争霸、大发微聊等虚假网络链接或下载虚假app。集团成员根据需要,分别扮演“养号”“引粉”、“接待”、“炒群”、“开发”“组长”等角色,相互协作,以“网赌”、“杀猪盘”等诈骗模式对境内人员实施诈骗。
其中,被告人潘**于2018年5月乘飞机至菲律宾加入该诈骗集团,在电销部门工作。期间先后于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2月6日回国“探亲”后返回该诈骗集团工作至2020年1月,累计时长1年,期间非法获利人民币8万元...(本文书还有122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