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两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广东正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述两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广东正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嘉兴海某***(以下简称海某公司)与被上诉人东某某公*(以下简称东某公司)、东某某车**(以下简称东某某公*)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海某公司不服广*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海某公司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一、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东某公司、东某某公*向海某公司支...(本文书还有100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