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宁夏某某********、赵**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宁02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07
  •  
  • 【案例概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赵**,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

    上诉人宁夏某某********因与被上诉人赵**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2024)宁022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4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4年5月20日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宁夏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被上诉人赵**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宁夏某某********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2024)宁0221民初****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支持宁夏某某********的一审诉讼请求。2.由赵**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事实与理由:一审判决认为宁夏某某********与吴*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被平劳人仲字(2022)第****号仲裁裁决书予以认定,因此,宁夏某某********进行追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无权向实际用工的赵**主张追偿,系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1.在案外人吴*向平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时,其认可受雇于赵**,只是认为宁夏某某********将建设工程违法分包给赵**,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劳动用工主体应当是宁夏某某********,因此,提出确认与宁夏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本案的用工主体也是宁夏某某********,对此宁夏某某********没有异议,也没有提出起诉。案外人吴*以及宁夏某...(本文书还有686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