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农业**************(以下简称农行万州分行)与被告涂**、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1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农行万州分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涂**、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邱**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如下:
一、金融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情况:
2023年7月3日,被告涂**、王**因生产经营需要,共同向原告农行万州分行申请农户贷款业务,被告王**向原告出具《共同还款承诺书》,承诺对被告涂**向原告申请的贷款本息及违约责任承担共同还款责任;2023年7月5日,被告涂**、王**共同作为借款人与原告农...(本文书还有154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