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与被告尹**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6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尹*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尹*退还款项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本金,自2019年7月1日至本金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尹*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4年,王*与尹*经人介绍在一起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尹*以儿子买房需要用钱为由找王*借了10万元(10万元为卖王*房屋的价款)。在2017年5月24日双方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如因尹*原因,尹*不与王*一起生活,尹*将王*赠与的10万元退还给...(本文书还有167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