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与被告重庆航悦******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三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依法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四次开庭,原告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被告重庆航悦******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邱**和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不能使用消费券造成的损失20044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购买了被告开发的中航小镇房屋,开发商为了回馈业主,决定赠送业主50000元云会消费券及其他赠送活动,原告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后被告给原告发放价值50000元的各类消费券,原告凭此消费券进行了部分消费。被告全额出资设立了重庆凌云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为业主提供各类消费券的机会。原告消费部分消费券后,重庆凌云会关闭了所有使用消费券的场所,造成原告2004...(本文书还有11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