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孙**与大庆市住*******罚款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24)黑06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01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孙**因诉被上诉人大庆市住*******(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罚款及规范性文件审查一案,不服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2023)黑060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栾**、被上诉人市住建局副局长董*及委托代理人徐**、王**,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原告孙**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5月29日,被告市住建局收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关于移交大庆市西静路城市排水改造工程投标企业造价锁号地址相同情况的函》,称在大庆市西静路城市排水改造工程开标阶段,某公司与黑龙江某建设工程公司存在造价锁号地址相同情况,根据黑建规范(2019)6号第八条第一款(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使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规定,涉嫌围标串标情况,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住建局经在对该线索进行深入研判后,于2023年6月...(本文书还有300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