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亳州药都************与被执行人梁*、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亳州药都************于2022年1月12日依据(2020)皖160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依照该判决书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47000元及利息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实施了以下执行行为:1、2022年2月7日向被执行人梁*、刘**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分别于2022年1月12日、1月17日、1月27日、2月8日、3月3日、3月24日、4月11日、5月12日对被执行人梁*、...(本文书还有54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