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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杜**帮*****犯罪活动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闽0583刑初*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21-08
  •  
  • 【案例概要】

    2020年12月15日,被告人杜**明知出售的银行卡被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仍将其本人名下卡号为6230××××4978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为6222××××2385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卡号为6217××××4408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及对应的密码、u盾、绑定的手机卡交由被告人陈**贩卖给他人。

    2020年12月中旬,被告人陈**明知出售的银行卡被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仍将其本人名下卡号为6230××××4079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和被告人杜**交到其手上的上述中国农业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卡及对应的密码、u盾、绑定的电话卡,以每套卡人民币500元的价格贩卖给一陌生男子(另案处理),后该陌生男子逃匿未支付买卡费用。

    经查,被告人杜**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自2020年12月18日至21日流入资金共计人民币6219519元,其中包含被害人陈*被诈骗部分钱款人民币426258.1元、被害人高...(本文书还有2819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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