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吴**、海口市龙*********(以下简称龙华审批局)因与被上诉人薛**乡村规划许可一案,不服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2021)琼0105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龙华审批局于2020年3月13日向吴**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证号:乡字第46010*****00043号),薛**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涉案规划许可证。
原审查明,涉案土地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薛*沙土里7号,宗地面积175平方米。2019年10月23日,吴**填写了《海口市龙华区农村房屋...(本文书还有106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