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诉请要点。
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一、被告陈**向原告黄**偿还借款本金35000元;二、被告陈**向原告黄**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35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1年3月8日起计算至还清本息。
之日止);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陈**承担。
被告答辩要点。
被告陈**答辩称:一、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且原告未证明其有多次要求被告返还;二、原告的转款行为不是借款,而是双方恋爱并准备结婚期间所产生的自愿赠予,故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事实认定。
2012年5月18日、2012年8月22日,原告通过其个人名下中国银行账户(卡号:6013********)分别向被告名下中国银行账户(账号*******)转账30000元、5000元。现原告主张该款系被告向其借款,且...(本文书还有111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