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张**,女,1977年12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现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张**,女,1970年3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张**,女,1975年12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张**,女,1972年1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上述四被申请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福建典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述四被申请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福建典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张**因与被申请人张**、张**、张**、张**(以下简称张**等人)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张**申...(本文书还有21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