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曾**与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黑1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3-03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曾**因与被上诉人周*及一审第三人曾**、孙*县农***********(以下简称农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孙*县人民法院(2022)黑112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2月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采取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的方式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曾**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被上诉人周**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询问。一审第三人曾**、农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曾**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不得执行位于农某公司院内的粮仓和仓库,确认曾**对粮仓和仓库享有足已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案涉粮仓和仓库归曾**所有。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一审法院认定曾**提交的《黑龙江省村镇建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黑龙江省村镇建设工程建设许可证》是真实的。一审中证人出...(本文书还有270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