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王*因与被上诉人大连骑域************(以下简称骑域爱宝莉)、良运集团****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2)辽02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1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事实与理由:原审认定事实错误一、上诉人所购买的90节课加赠20节课的次卡课程并无履行期限,现合同并未到期案涉合同并不是一式两份的形式,仅有一份上诉人签字的版本存放在被上诉人处,上诉人当时仅留存了照片和复印件,而该照片上课程到期日处是空着的,被上诉人对于合同与照片的差异之处也无法作出明确解释,可见签订合同时并没有约定课程到期日上诉人在办理本案次卡之后分别于2019年3月10日和3月12日办理了两张年卡,正是因为次卡是限制使用次数但不限制使用时间,而年卡是限制使用期限但不限制使用次数的卡种,所以上诉人优先使用了年卡,如果在办卡时被上诉人告知次卡要在两年内用完,那么上诉人不可能在办理完次卡之后再办理两张年卡,那么在两张年卡的使用过程中,次卡就过期了,与常理不符被上诉人主张本案次卡课程2021年3月2日到期,但是2021年4月、5月,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还通过微信与上诉人约课,当上诉人提及要转卡时,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也并未告知课程已到期案涉马术课时费200多元一节,再加上教练费,一节课费用将近500元,如果课程到期了还允许上诉人上课,那么被上诉人每允许上诉人上一次可就损失500元,这与被上诉人经营马术俱乐部的盈利目的相悖所以课程3月2日时并没有到期虽然一审上诉人提交的鉴定申请因技术原因被退鉴了,但通过质证阶段被上诉人提供的会员须知的原件,肉眼可...(本文书还有68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