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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洪**等与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赣10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3-09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罗**、洪**、宜xxx******因与被上诉人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2022)赣102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双方当事人庭询后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罗**、洪**、宜xxx******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2023)赣1024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所谓查明的事实充满了主观臆断,案件最核心的利息问题,全靠推理,已签订的合同犹如废纸。

    1、一审判决无视案涉两份合同,径直将案涉借款的利息从月息千分之三,调整为月息百分之三。2014年2月7日、2014年9月30日,因上诉人的借款需要,被上诉人的丈夫邓**草拟好借款合同,并由上诉人签字(盖*)达成借款,该两份合同均约定“利息:月利*3‰”,该约定属于...(本文书还有391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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