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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与娄底市恒*******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沪0104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12
  •  
  • 【案例概要】

    事实和理由:奥普公司旗下产品涵盖浴霸、集成吊顶、照明等多种品类,拥有覆盖全国的销售体系和服务网点。奥普公司享有“奥普”系列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2021年7月,奥普公司调查发现,恒维公司在拼多多网店“恒维居家布艺”(以下简称涉案店铺)中突出使用“奥普浴霸”字样,商品标题亦使用“奥普”字样,所售商品实物多处标注“奥普”相关字样。恒维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网店及所售产品上使用有关标识,侵害了奥普公司商标权。因正品浴霸销售金额在400元以上,奥普公司2021年浴霸产品利润率51.08%,而恒维公司销售产品8万件以上,据此主张实际损失。奥普公司委托律师出庭,产生济南往返上海高铁费、住宿费、市内交通周*费。

    恒维公司未到庭答辩,但庭前提交书面答辩状称,第一,涉案商品有合法来源。奥普公司取证下单后,恒维公司在他人店铺下单,并由该店铺直接发货。奥普公司取证快递单号...(本文书还有2671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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