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福建南安********、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闽0583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12
  •  
  • 【案例概要】

    原告福建南安********(以下简称恒利纸品公司)诉被告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恒利纸品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洪**到庭参加诉讼,周**经本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传票,期满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恒利纸品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周**立即向恒利纸品公司支付货款25038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周**承担。事实与理由:周**因经营需要向恒利纸品公司购买纸品,于2007年12月31日结欠恒利纸品公司货款25038元,有周**出具给恒利纸品公司收执的1份《欠条》为证。至今,周**未支付结欠货款。为此,特具状起诉。

    周**未作答辩,也未提供任何证据。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本文书还有116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