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淮河水利********(以下简称淮河水电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海东市乐*****(以下简称乐都水务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2)青02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7月3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淮河水电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刘**,被上诉人乐都水务局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淮河水电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22)青0202民初****号民事判决,发回重...(本文书还有1036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