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陈**与被告王**、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孙**、陈**于2022年3月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王**、杨**名下的存款130,000.00元或等值的其他财产进行保全。唐山市金日昇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公司出具保全担保函提供担...(本文书还有281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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