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八冶建设******(以下简称八冶公司)与被上诉人西*(以下简称雄风租赁站)一审被告某**(以下简称东阳三建)、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当事人申请再审,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1日作出(2022)青0105民监****号民事裁定,决定再审。审理中,雄风租赁站以某**青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青海分公司)已经注销为由,自愿撤回对其的起诉,一审法院口头裁定予以准许,并作出(2022)青0105民再****号民事判决,宣判后,八冶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3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八冶公司上诉请求:请求撤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2青01**民再3号判决;...(本文书还有129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