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徐**,男,1966年6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靖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徐**,男,1984年12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靖县。
再审申请人中国某某****************(以下简称人某乙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徐**、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06民终****号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现已审查终结。
人某乙公司申请再审称,(一)请求撤销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2022)闽0627民初****号、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06民终****号民事判决;(二)提审本案或指令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重新审理。事实和理由:1.原审判决认定被申请人徐**的误工费可以适用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以及可以适用城...(本文书还有188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