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本院收到西藏厦林********的起诉状。起诉人西藏厦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错发工资200,000元;2.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告西藏厦林********承建那曲市色尼区达前乡宗琼村至比如县达塘乡夏普库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核实发现被告汪月非该项目工人,且原告已于2021年10月19日向其支付民工工资200,...(本文书还有391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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